必 bì
基本解释
必的基本解释
一定:~定。~然。~须(一定要)。~需(不可少的)。势~。未~。事~躬亲。
决定,肯定:“深念远虑兮,胜乃可~”。
固执:“毋意,毋~”。
果真,假使:“王~无人,臣愿奉璧往使”。
详细解释
必的详细解释
〈名〉
(会意。从八,从弋。弋亦兼表字音。“八”表示“分”,“弋”即“杙”,小木桩,合起来指用木杆做标记。本义:区分的标准)
标杆;标准 [guidepost]
必,分极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姓
〈动〉
必须,一定要 [must]
齐宣王使人吹竽,必三百人。——《韩非子·内储说》
必为奇巧声动上。——宋· 王谠《唐语林·雅量》
山水必有实景。——蔡元培《图画》
又如:必防其渐(防微杜渐之意。在事情上还不显著或刚刚发生的时侯就加以防止);必也正名(必须按礼教来端正名份)
〈副〉
必然,必定 [certainly]
三人行,必有我师焉。——《论语》
人人自以为必死。——《资治通鉴·唐纪》
岂人主之子孙则必不善战哉。——《战国策·赵策》
又如:必因(一定;定然);必败(一定败);必昌(一定光耀);必竟(肯定;一定)
必须 [must]
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,必先苦其心志,劳其筋骨。——《孟子》
倘偌;假如 [if]
必求之,吾助子请。——《左传》
王必无人,臣愿奉璧往使。——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
康熙字典
必的康熙字典解释
必 【卯集上】【心字部】
【唐韻】𤰞吉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璧吉切,𠀤音畢。【說文】分極也。从八戈。戈亦聲。【趙宧光箋】弋猶表識也,分極猶畺界也,故从八弋。 又定辭也。【詩·齊風】取妻如之何,必告父母。 又專也。【揚子·太𤣥經】赤石不奪,節士之必。【註】石不可奪堅,丹不可奪赤,猶節士之必專也。 又期必也。【論語】子絕四,毋意,毋必。 又審也。【後漢·劉陶傳】所與交友,必也同志。 又果也。【後漢·宣帝紀贊】孝宣之治,信賞必罰。 又必育,人名。燧人氏之佐也。【羣輔錄】必育受稅俗。【註】受賦稅及徭役,所宜施爲也。 又【字彙補】赤犮必力。山名。河水所出也。見僧宗泐記。 又【古今字考】幷列切,音縪。組也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玉人之事,天子圭中必。【註】謂以組約其中央,以備失墜。◎按周禮考工釋文,必卽組也,讀如縪者,俗讀之也。弓檠之䪐从韋,正譌欲舉以駁《說文》,迂矣,當以《說文》爲正。又按必字不从心,《字彙》幷入心部。《正字通》因之,取其形似,便於檢閱爾。
说文解字
必的说文解字解释
分極也。从八、弋,弋亦聲。
分極也。極猶凖也。木部棟極二字互訓。橦字下云。帪極也。凡高處謂之極。立表爲分判之準。故云分極。引伸爲䛐之必然。从八弋。樹臬而分也。弋今字作杙。八亦聲。八各本誤弋。今正。古八與必同讀也。卑吉切。十二部。
字源字型
必的字源演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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